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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中国成了国际互联网的孤岛(4)

时间: 2019-02-26 12:44 作者:浙江新闻 来源:网络整理 点击:



但是,彭博社的报导也说明了这些资产和习近平本人没有直接关系,原文是:“这些资产都无法直接追踪到习近平、彭丽媛或他们的女儿习明泽身上。”报道中所提到的资产都是习近平的兄弟姐妹,比如他姐姐齐桥桥和她的丈夫邓家贵及其女儿等家人所有。

彭博社的文章也并不是都说坏话,它还引用维基解密的一封美国政府外交电报,转述消息人士的话,说习近平不腐败,他的动力也不是钱,他对“无所不在的中国社会的商业化,包括与之伴随的新富,官员腐败,价值、尊严和自尊的沦丧等等感到厌恶。”

既然如此,彭博社这篇文章的意义何在呢?它等于是说:皇帝的兄弟姐妹很有钱。这有啥奇怪?人人都有致富的权利。这篇文章也谈不上帮习近平公布家产。说句实话,就算法律规定官员要公示财产,也只需公布报税单上的资产和收入,也就是夫妻双方以及未成年儿女名下的。如果子女已经成家独立,就无需申报,分门立户的兄弟姐妹的资产更是他们自己的事。

但我们在这里谈的是新闻而不是法律。所谓新闻,就是新鲜事,大多数人不知道的事。习近平的亲戚们有钱,这不新鲜,我们凭想象也能猜到,但是具体有多少钱,就是新鲜事了。这就是新闻。彭博社发这篇稿子再正常不过。

有人说这种报告领导人(亲戚的)财产的新闻别有用心,意在抹黑。这话我不赞同。记者是无冕之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媒体有权利报道任何人、任何事。俗话说人人平等,普通人的发财事迹可以报道,为什么国家领导人(的亲戚)的发财事迹就不能报道?

我们应该感谢彭博社报道中国国家领导人(的亲戚)的发财事迹。习主席可能很廉洁,但他身边人保不准会利用国家领导人的影响为自己捞钱,损毁普通大众的利益,损毁国家的声誉。所以,媒体的监督作用非常重要。

顺便说个故事。2012年10月我在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国际金融,有天上课我花了十分钟讲彭博社网站在中国被封锁的事。末了有个同学站起来说:老师,你说这些有什么用呢?一句话呛得我半天没反应过来。确实,就算我两节课全讲彭博社也无法让它解除封锁。从法律上来看人人都有致富的权利,领导人的亲戚家人也一样,但是我们得时刻注意他们的财富来源,提防他们假公济私,损害每一个老百姓的利益。彭博社这篇新闻的意义正在于此。再加之,一个修金融课的同学,居然对全球最大财经网被封无动于衷,书都读到下水里去了吗?

话说回来,彭博社谈习近平家族财富这篇稿子实在一般,文笔平平,实据也欠缺。在我看来,彭博社的另外一篇稿子要有分量得多。这篇稿子发表于2012年12月27日,标题是《毛泽东的战友们的后代成为资本主义新贵》,英文“Heirs of Mao's Comrades Rise as New Capitalist Nobility”。

彭博社称追踪了中国共产党八元老的直系子孙和配偶共103人的财富,结果让人惊讶。原文:“其结果让我们得以详细审视中国部分精英层,及他们的成员如何从国家繁荣中获利丰厚。彭博新闻社编辑的数据显示,八老后代中26人运营主导经济的国有企业,或在其中担任高管。仅仅三名子女——王震将军之子王军(前中信集团董事长);邓小平女婿贺平(前保利集团董事长);毛泽东的经济沙皇陈云之子陈元(前国家开发银行董事长) — 他们领导或运营的国有公司2011年总市值为1.6万亿美元。这相当于中国年度经济产出的1/5强。”

需要说明的是,出任公司高管并不是说这个公司就是他们个人的,只有当公司上市或完全私有化,个人拥有其中多少股份,才能计算个人财产。打个比方,前总理李鹏的女儿李小琳是国家电力公司的董事长,但这个公司并不是她个人的。不过,李小琳掌握了(国家电力)财富的支配权,这一点不可否认的。至于李小琳当董事长是不是全靠她个人的努力,那就见仁见智了。

彭博社的事先说到这里。无独有偶,《纽约时报》也是因为一篇报导被屏蔽的。2012年10月25日,《纽约时报》以整版篇幅发表了驻上海记者站站长张大卫(David Barboza)的署名文章《总理家人隐秘的财富》,英文原标题是“Billions in Hidden Riches for Family of Chinese Leader”,指出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家人在近20年的时间里积累了27亿美元(约合170亿元人民币)巨额财富。

文章说温家宝本人名下没有什么财产,但他的母亲、太太、儿子等家人都非常富有,比如温家宝的母亲在平安保险公司的股份市值在2007年已达1.2亿美元。文章还报导温家宝的儿子是某大型私募基金的创办人,其投资人包括日本软银和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文章还引述业内人士的话,说温家宝的太太曾是中国钻石珠宝业的掌门人之一。


此文一发,《纽约时报》的中文和英文网站在中国大陆当即被封锁。英国广播公司电视频道在北京的信号突然中断,正在播出的节目被屏蔽。三天后,10月28日,温家宝的家人委托律师(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白涛和北京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卫东)发表六点声明,刊登于香港《南华早报》:1,纽约时报报道的温家宝家人的隐秘财产是不存在的;2,温家宝家人的经营活动均合法;3,温家宝的母亲除了退休金没有其他收入和财产;4,温家宝从来没有在家人的经营活动中起过作用和影响;5,温家宝的其他亲属,包括亲属的朋友、同事的一切经营活动由他们本人负责;6,对纽时的不实报道,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国务院总理通过律师就家人财产问题发表公开声明,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很多人都在推测总理家人会在美国还是别的地方起诉纽约时报,但此事至今没有下文。2013年4月,《纽约时报》因这篇对温家宝的报导获得2013年普利策新闻奖。(提示一下,1973年5月,《华盛顿邮报》因在水门事件中的积极报导而获普利策新闻奖,该报是促使尼克松总统下台的重要媒体力量)



纽约时报对温家宝的这篇报导,整体上我觉得属中性,叙述为主,多为数据总结,少有评论,更没有指责。作者张大卫(David Barboza)在回答读者提问时也说:“我的报道并没有发现违法或者贪污腐败行为。我没有进行指控,不过是陈述了自己的发现。”张大卫还驳斥了他是受温家宝的政敌所指使的,并说明了所有的数据都是来自可公开查阅的资料。参见《纽约时报调查报道幕后》一文。

不管是纽约时报对温家宝的报导,还是彭博社对习近平的报导,我都没觉得有啥奇怪。这些文章说的无非就是几个商人赚了钱,唯一有点不同的是这些商人家里有人当大官。我想问一个问题:是不是政府高官的孩子和家人,乃至亲戚,都不得经商?这个答案应该是否定的,人人都有致富的权利。不能因为老爹是高官,孩子们就得一辈子吃干粮。任何人都可以干任何事,不要不违法,经商或者从政都行,像布什家里那样,老爸和儿子都是总统,也很正常。甘地家和朝鲜金家也类似,但情况不同,这里先不啰嗦。

但是,政府高级官员的家人在经商的时候应该避嫌,利用老爹的政治影响为自己捞钱,损毁老百姓的利益,这显然是违法行为。但是,在法律上要指证这一点是很困难的,纽约时报的报道很聪明,没有任何指证(或指责)性文字。如果一定要说有质疑,那只有一个暗示:如果说温家宝的其他家人致富都来自于正当生意,那温家宝91岁高龄的母亲寡居并早已退休,她持有的平安保险巨额股份从何而来?

纽约时报自己的答案是,这些股份的真正主人是女富商段伟红的泰鸿公司,段伟红说她不想炫富,于是找了几个朋友代持股份,她不知道其中一个就是温总理的母亲。这个解释多少有点勉强,信不信由你吧。但法庭是讲证据的,如果想指证总理家人徇私舞弊捞钱,请出示证据,否则就涉嫌诽谤。

纽约时报在文章中也为温家宝讲了不少好话,比如转述维基解密WikiLeaks 2010年公布的一份美国国务院外交电报,显示温家宝对其亲属的商业交易有所了解,且相当不满,温家宝还一度考虑离婚,在知道太太从事钻石商业活动之后。

既然彭博社和纽约时报的报导没有任何贪腐指证,而且依据的都是公开的资料,顶多算是做了点调查总结工作,为什么它们的网站最后都被中国政府屏蔽呢?

像往常一样,中国政府一般对封锁网站保持沉默。当然,被外国记者问急了也会说几句。纽约时报对温家宝的报导是2012年10月25刊出的,外交部发言人洪磊10月26日在记者会上称这个报道“抹黑中国,别有用心,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对《纽约时报》的网站进行屏蔽“符合法律和法规”。

我觉得笼统地说人家“别有用心、不可告人”显得很苍白。请问你有证据吗?具体哪几点是造谣?纽约时报的报导长达九千字,花了整整一年做调查。这种长篇大论,按国际大报的惯例,高层会亲自参加编辑,一般还会有律师参与。你立马跳出来说人家造谣,又不出示具体论据,岂不是自取其辱?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称纽约时报“抹黑中国,别有用心”,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确定的。是不是说凡是关于领导人的负面报导都是抹黑某国?在1974年的美国水门事件中,以《华盛顿邮报》和《纽约时报》为首的媒体对搞非法窃听的总统尼克松穷追猛打,最后导致总统辞职,这难道是美国媒体故意抹黑美国吗?

媒体应该有职业道德和良心,那就是要宣扬自由、公正和平等的普世法则,并言之有据。总统犯法与庶民同罪。至于领导人最后是否下台,那是他自己的选择。总统下台也不影响美国的声誉,或美国人民的生活,因为还会有新的总统上台执政,舞照跳,马照跑。相反,如果媒体屈服于当权者,甚至与当权者串通一气,掩人耳目,欺骗人民,那才背离了媒体的基本职责,损毁国家声誉,这样的媒体也必定自毁。

权利应该在阳光下运行。与新闻媒体有纠纷,应该以法律手段解决,而不是诉诸行政命令。国家领导人应该有这样的胆识和魄力。这应该成为一种趋势,也是建设法治社会、政治透明化和防止政府滥用职权的有效手段。

回顾历史,国家领导人或政府机构与媒体打官司的案例不胜枚举。以色列前总理沙龙和印尼前总统苏哈托都曾到美国打官司,状告《时代》周刊诽谤;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也曾状告《国际先驱论坛报》。纽约时报也吃过不少官司,1964年美国蒙哥马利市警察局长Sullivan(沙利文)起诉《纽约时报》诽谤;1969年美国司法部起诉《纽约时报》泄露国家机密,因其连载五角大楼的某份绝密文件(最高法院最终以6:3裁决美国司法部败诉)。

在中国这样一个一党独大的国家,尤其需要媒体的监督,特别是外国媒体的监督,因为国内的媒体都已经被严格控制了,基本没有言论自由。一个人是不可能(或者说非常难)自己监督自己的,在基本没有政治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如果还打压、屏蔽外部媒体,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我只能说,再这么下去该政权命不久矣。

相比外交部发言人洪磊的信口胡言,我觉得温总理通过报社发表律师信值得赞扬。我并且很期待温总理和他的代表律师对纽约时报进一步采取行动,在法庭上争输赢,用法律还自己一个清白。如果中国的法院应该避嫌,可以考虑在美国或者国际法庭起诉。如果认为打官司费时费力,没有必胜的把握(这是废话,有必胜的把握也就不用打官司了,而且诽谤案的原告方胜诉的案例不多),也可以采取直接公布自己家产的方式,直接揭穿纽约时报的谎言。但是这两种方式都没有被采用,最后采用的是封锁《纽约时报》网站,这实在太坑爹了。我很难相信这是温总理本人的意思,他可能是遇上了猪一样的队友。在我个人看来,屏蔽新闻网站是愚蠢的行为,原因如下:

第一,新闻是不可能被屏蔽的,尤其像纽约时报这样印刷量上百万,电子版读者上亿的超级媒体大鳄,封锁其网站只会自取其辱。中国大陆看不到,但全球十几亿外国读者照看不误,全球都在围观脑袋埋进沙子里的鸵鸟,都在围观没穿衣服的皇帝。

中国大陆封锁纽约时报中文版,但是台湾、香港和澳门,还有全球几千万华人都一样正常阅读;中国大陆有点文化的人也会翻墙阅读,他们的人数上千万;另外,就算国内完全看不到这些新闻,但中国大陆2014年出境已超一亿人次,这些人在国外和亲朋好友一聊天,在酒店一上网,这么热门的新闻还能不知道?要么你就彻底封死,切断海底光缆,禁止越洋通讯,禁止人民出入境,如果做不到,最好别屏蔽新闻报道。

第二,屏蔽纽约时报和彭博社,切断信息流通,阻碍国家经济发展。尤其屏蔽彭博社这样的全球财经信息库,严重影响金融业。2012年中我记得中国正在热烈讨论上海变成新的国际金融中心。在国际金融中心无法访问世界最大财经网,这是在开玩笑嘛?

第三,屏蔽新闻报导严重损毁中国政府形象。新闻自由乃是全球共同推崇的基本准则,纽约时报和彭博社执全球新闻业之牛耳,屏蔽这些网站,等于是公开藐视新闻自由原则,直接把中国大陆政府贴上了反人类标签。屏蔽新闻,其潜台词就是:在我的国家只允许唱赞歌,否则封你没商量。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此乃独裁政府之特征。你想要这样的政府形象吗?

领导人、政府和国家这三个概念应该区分开来。纽约时报这篇报道针对的是温家宝及其家人,要打诽谤官司的话也是私对私,温家宝(或家人)对纽约时报(记者张大卫)。私对私的事现在却要影响全国人民上网读报,这本身就涉嫌以权谋私,罔顾民生。所以说,屏蔽新闻网站不但没有帮助温家宝总理,反而严重打击他作为国家领导人的名声。

第四,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屏蔽新闻网站,直接给中国新闻业贴上了不可信标签。连国外的新闻社都封,国内肯定变本加厉,在这样的国家,还有哪条新闻报道是不被控制的?还有哪条新闻是可信的?

第五,中国还有句俗话,此地无银三百两。屏蔽网站,就是想告诉大家没这事,但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是人都知道,屏蔽就说明有事,不然为啥要遮遮掩掩?这就是网络屏蔽的负作用,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不曾偷,凸显决策者的愚蠢。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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