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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6日消息(记者 姚皓)9月5日晚至6日凌晨,海口警方组织交警、治安、特警、城警等多警种连夜两次开展查处酒驾醉驾专项行动,由此拉开“百日整治行动”的序幕,期间首日共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52起,其中酒后驾驶34起,醉驾18起;上半夜醉驾6起,下半夜醉驾12起。
视频来源:海南广电国际传播融媒体中心
整治现场。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9月5日20时,海口警方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出动300余名警力在城区海府路、白龙路等27个重点路段以及永兴、大致坡、三门坡等9个乡镇开展酒驾第一次夜间清查整治行动,截至当晚23时,第一次查处共查出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24起,其中酒后驾驶18起,醉酒驾驶6起。
9月6日0时,继前一次查处后不久,海口警方立即调整部署,马不停蹄地调集警力到其他重点路段,集中开展第二次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截至3时,共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28起,其中酒后驾驶16起,醉酒驾驶12起。
整治现场。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海口警方整治行动现场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查处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从9月5日开始,将持续到12月15日,为期100天。行动期间,对于查获涉嫌酒驾的驾驶人,海口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顶格处罚。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二千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整治现场。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此外,为确保酒后驾驶整治“百日行动”取得超常规的成效,海口警方已成立由市公安局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的工作专班,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全警动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做到“三个一律”,即:整治现场一律由领导干部带队指挥督导、醉酒驾驶车辆违法行为人一律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违法犯罪情况一律向单位和家庭通报。
整治现场。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海口警方再次重申:酒后驾车、害人害己;醉驾入刑,切莫以身试法!请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远离酒驾,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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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全省范围内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和事故多发态势,为全力防范因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海南省公安厅决定于2020年9月5日至2020年12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通过集中用警、多警联动等方式,部署开展重拳整治酒驾醉驾百日安全行动。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的要求,抽调路面执勤警力,成立查处醉驾刑事案件工作专班,充分结合“路长制”勤务机制,开展多警种合作,对酒驾醉驾实行“齐抓共管”、统一立案、统一侦查、统一采取强制措施,提高查处效率和办案质量。在强化对街面整治的同时,要组织餐饮娱乐行业协会,与辖区饭店、宾馆、酒吧、娱乐等涉酒场所发送倡议书,落实专人负责劝阻,推行社会监督举报制度,大力推行酒后代驾服务,从源头上预防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省公安厅要求,要在保持城市整治力度不减的同时,逐步向农村地区延伸警务部署,切实加大农村地区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执法管理力度。
省公安厅强调,对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一律顶格处罚,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情节严重、危险程度高、社会危害大、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醉驾行为,一律从重惩处,依法判处实刑。办理案件中,要及时查证核实当事人的政治面貌、是否是国家工作人员等身份信息,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酒驾醉驾行为,要及时通报当地纪检监察部门。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要积极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组织现场执法直播等方式,宣传营造酒驾醉驾严管高压氛围。要每月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和交通事故案例,曝光一批终身禁驾人员名单,提高执法震慑和惩戒力度。对查处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公开公示,并推送至征信管理部门。针对职业驾驶人酒驾醉驾的,要通报所在单位和企业,建议调离驾驶工作岗位。对经通报不整改,继续出现驾驶员酒驾醉驾的运输企业,要通报当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建议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
据介绍,今年1月至8月,全省醉酒及饮酒后驾驶肇事突出,共发生225起、死亡66人,死亡人数占整个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16.14%,同比减少7人,下降9.59%。其中醉酒肇事198起、死亡50人,海口、三亚、儋州、琼海、文昌、万宁占比较高。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饮酒后驾驶、醉酒驾驶7718起,同比上升31%,其中醉酒驾驶1149起,同比下降13.6%。(南海网 记者 王燕珍 实习生 吴桂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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