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2014年2月18日,中纪委通报,海南省副省长冀文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7月2日,冀文林被“双开”。7月2日,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冀文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索取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
据新京报的报道,近日,中纪委网站一口气通报7名落马官员被开除党籍,5人涉“与他人通奸”。这7人包括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原副主任余刚,公安部警卫局原正师职参谋谈红,其中,冀文林、余刚、谈红3人的处分系由中纪委做出,另4人的处分则由4人所在省纪委做出。
中纪委网站的通报中,冀文林、余刚、徐同文、王世益和陈伯才5人都涉及“与他人通奸”。中纪委网站6月7日刊文解释:“通奸”指有配偶的一方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性行为,属于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
上述文章称,在我国的刑法及相关法律中,一般情况下,没有对通奸做出定罪的规定。但是在党纪中则有对通奸的惩戒规定: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由此可见党纪与国法的关系。党纪严于国法,党员违法必先违纪。”
最年轻的一只“老虎”
法制晚报报道称,无疑,冀文林是7名官员中职位最高的一位。中纪委通报称,冀文林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冀文林开除党籍处分;经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决定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今年2月18日晚,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宣布海南省副省长冀文林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冀文林是马年首位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也是十八大以来中纪委公布调查的第18位副部级以上官员,同时也是最年轻的一位被调查官员,冀今年未满50岁。
特色的“冀式风格
2011年,冀文林当选海口市长后发生的两件事,让人立马体会到颇有特色的“冀式风格”。
第一件事源自海口电视台的一位记者对冀文林的一次采访。当时这位记者因听不懂冀文林的内蒙古口音,将其所述,与海口人民共同“见证”海口发展,在字幕上误写成“建设”,随后在电视台播出。有误的画面不足一秒,但也被冀文林发现。据冀文林身边的人说,对此冀文林很生气,亲自打电话,从宣传部到电视台,最后电视台交上了对这名记者的处理报告,才算完事。
第二件事,冀文林主政海口时,恰逢国际旅游岛概念热炒,西海岸违建成风,参与者既有部分政府部门,也有一些强势企业。冀文林决定着手整治。当时有官员建议他不要太强硬,要综合考虑违建的历史成因,被他警告“要好好查查违建背后到底有什么利益链。”
后来有领导替企业打招呼,冀文林非但不给面子,还在拆违部署大会上强调“政府不能让企业绑架,有企业动不动就说要把总部搬走,搬啊,我看能不能搬到天上去。”随后,拆迁加速进行,冀文林的强势作风由此奠定。
“冀文林的风格是说一不二”,一知情人士说,“2012年中,冀文林在海口某区视察,走到一栋大楼前忽然停下,沉默一段时间后扭身对陪同的区领导说‘这栋给我拆掉’,而后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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