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答题卡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查阅其答题卡。成绩复查结果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三、专利代理人资格授予
(一)按照实际需要确定合格分数线
考试结束后,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根据专利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当年试题的难易程度,经充分讨论确定合格分数线,并予以公布。
(二)专利代理人资格申请
自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人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所述人员报名资料经核查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人资格,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201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由考点知识产权局发放。
四、其他事宜
201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工作将继续发挥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地方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等各方面的作用,培训的授课时间、培训内容、授课教师、收费标准等均由培训举办单位自行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或者进行相关宣传。
201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公众咨询电话、各考点以及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和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的联系方式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8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