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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征集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校歌

时间: 2010年6月7日 作者: 来源:网络整理 点击: 1252次

    校歌是学校精神的载体和校园文化的重要标志,也是树立学校形象、凝聚人心,激励师生开拓创新的精神旗帜。为遵循“厚德、强技、奋发、敬业”校训,提炼学校精神与办学理念,激发师生员工团结奋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四方校友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共同建设高品味的校园文化,现决定在全校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中开展校歌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品要求
1.歌词要立意高远,言辞隽永,简洁凝炼,易于传唱,能充分体现我校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鲜明的高职办学特色和深受岭南文化、客家文化熏陶的大学精神。
2.曲谱旋律要优美和谐,蓬勃昂扬,节奏明快流畅,富有感染力,能充分体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3.歌词、曲谱可共同完成,也可单独创作歌词或曲谱,作品要避免与其他高校雷同。
二、投稿须知
1.投稿以书面(A4纸打印)或Emial方式。歌名及歌词需附简要创作说明、典籍出处以及相关注解。
2.投稿形式不限。可个人投稿,也可以集体投稿。(如附合唱版、配器或试唱录音资料更佳),请注明著作权声明,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
3.学校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及采用(或部分采用)的权利。若有异议,请予说明。
4.来稿请注明“校歌征集”(或“河职院校歌征集”)字样,并附作者真实姓名及部门、班级、电话等详细联系方式,所有稿件恕不退还。
5.投稿截止日期:歌词截止日期2010年6月30日,谱曲截止日期2010年8月30日
三、评选及奖励
1.评选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0年7月上旬进行歌词的评选,确定歌词。第二阶段2010年9月进行谱曲的评选,完成校歌创作。
2.由专家初审评选出入围作品,通过网上公示征求意见,复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对获奖作品及入围作品给予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作品一经采用,著作权归学校所有。
3.作品奖励:歌词、谱曲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4.学校在相关活动及宣传中拥有选定作品的使用权和发布权
四、联系方式
地址:河源市东环路河源职业技术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    
电话:3800072   联系人:叶老师   传真:3800060
电子邮箱:yzz4404@163.com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http://www.hycollege.net/news/bencandy.php?fid=9&aid=2808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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