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南京新闻网网站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招商加盟 民生新闻
时政新闻 经济新闻
军事新闻 体育新闻
美食文化 名人动态
时事观察 女性健康
法治生活 男性健康
大型活动 食品安全 生态环保
健康卫生 房产商情 财经在线
娱乐资讯 旅游天下 科技之窗
文化名人 文化产业
中华情缘 书画收藏
报料投稿 查询系统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女性健康 >

共有产权保障房山东试点:付60%房款可购80%产权

时间: 2014-08-10 23:03 作者:314127396 来源:未知 点击:

 

在公共租赁住房之外,多地已有试点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近日被重提,并被冀望成为解决夹心层居民住房难的一种尝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表达了上述观点。不过业内专家则认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多有争议,要实现上述政策意图,制度设计还需要细致和完善。

  住建部试水共有产权保障房 山东平原县:支付60%房款可购80%产权

  记者了解到,共有产权保障房已在我省德州平原试点,廉租住房申请群体,支付60%房款可购80%的产权。共有产权保障房房价约为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价格的一半。

  平原试点的共有产权保障房明确,申请人交足60%房款后,可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权证“附记”栏中注明“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字样。共有产权住房在5年内不得转让、继承和抵押,5年后可按照同地段商品住房与廉租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县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可以取得完全产权。取得完全产权后,房屋可以转让,也可以由县政府优先回购。

  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也在淮安、上海、甘肃等多地试行。其中上海共有产权保障房政策约定,政府占30%—40%的产权,60%—70%的产权归个人。

  平原县房产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称,共有产权保障房试行能缓解地方政府筹建保障住房的资金压力。

  不过各地试行的共有产权保障房也引来多方争议,不少人担忧将廉租房变相出售可能会导致公共资源分配不公。有人认为,廉租房是保障房的一种,是政府主动让利并动用了公共资源的结果,如果允许购买和5年后出让获利,实际上是在用这种方式将公共资源套现获利,容易造成社会不公。

(责任编辑:南京人)

国际新闻

更多>>

民生新闻

更多>>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机构介绍 | 报社动态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查询系统
Copyright©2014 http://www.8100168.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南京新闻网 企业信息
QQ:501734467中部崛起B2B为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