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人居环境委发布今年第二季度我市环境状况公报,记者获悉,今年第二季度,我市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90天,仅1天超标。综合上半年数据,我市PM2.5平均浓度达标,空气质量居全国第五,排在海口、舟山、拉萨、珠海之后。(具体排名详见表格)
二季度空气质量仅1天超标
据介绍,第二季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全市环境空气质量AQI范围在29至106之间,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合计90天,占总有效天数(91天)的98.9%,比上年同期上升1.1个百分点。
上半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合计为171天,占总有效天数(181天)的94.5%,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现行空气质量标准共有6项污染物指标,而上半年我市5项污染物指标同比均下降,仅臭氧平均浓度略有上升,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标准,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明显好转。
据悉,上半年我市PM2.5平均浓度在全国74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三低,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列全国第五。
观澜河和沙湾河污染显著加重
与上年同期相比,盐田河水质保持为优,王母河水质有所改善,龙岗河水质有所变差;西乡河水质污染程度显著减轻,大沙河、坪山河、福田河和皇岗河水质污染程度有所减轻;布吉河和新洲河水质污染程度明显加重,观澜河和沙湾河水质污染程度显著加重,深圳河、茅洲河和凤塘河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市人居环境委有关人士介绍说,经过多年治理,我市主要河流水质总体上呈逐年改善的趋势,但客观上我市主要河流水质依然劣于地表水V类标准。
下一步,我市将以茅洲河、深圳河、龙岗河、坪山河、观澜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整治为重点,加快推进福田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沙井污水处理厂二期前期工作,重点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每年新增污水管网200公里以上,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同时,全面推进茅洲河、观澜河、深圳河等干支流综合整治,优先开展受污染支流和黑臭河涌治理,实施河道清淤、沿河截污、河岸生态化改造,全流域改善水环境质量。
西部海域水质污染程度有所加重
第二季度,我市东部海域水质良好,达到国家海水水质第二类标准;西部海域水质受到污染,活性磷酸盐和无机氮浓度超过第三类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东部海域水质保持在第二类标准,西部海域水质污染程度有所加重。
市人居环境委有关人士介绍说,我市西部海域(固戍近海)水质与去年同期相比污染程度稍有加重,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受到珠江口海域外来污染物的影响。二是受西部沿海陆域污染影响。宝安西部流域建成区面积大,人口众多,生活污染和面源污染量大,尽管我市近年来大力开展水污染整治,不断加大污水处理厂和管网等建设力度,但由于污水量随社会经济发展日益增加,加上污水截排系统仍不完善,大量生活污染物和面源污染物直接或间接排入海洋,最终进入深圳湾和珠江口,给西部海域带来了大量污染负荷。
为改善西部海域水质,我市根据“海陆统筹、河海兼顾”原则,进一步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工作,包括加快水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建设,积极开展茅洲河、西乡河等入海河流综合整治工作,减轻入海河流陆源污染负荷。同时,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监督,加强重点污染排海企业环境监管等各项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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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全市共处罚 环境违法案件426宗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窦延文)记者昨日从市人居环境委获悉,今年第二季度,全市共处罚环境违法案件426宗,罚款总金额2624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9宗。
据介绍,第二季度全市被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的环境违法企业共有87家,以下6家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深圳斯坦雷电气有限公司、深圳市嘉康食品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盈伟业实业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因存在废水直排等违法行为分别被处以罚款18万元、20万元和20万元;深圳市科赢防伪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协诚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因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开工建设项目分别被处以罚款20万元和30万元;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华丰锦再生资源经营部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投入生产经营被处以罚款50万元。
上半年空气质量 较好前10位城市
上半年空气质量 较差前10位城市
海 口
舟 山
拉 萨
珠 海
深 圳
惠 州
中 山
福 州
厦 门
丽 水
邢 台
石家庄
保 定
唐 山
邯 郸
衡 水
济 南
廊 坊
西 安
天 津
(责任编辑:南京人)